省政府法制办会同省环保厅开展“我们一起来立法”活动

16.02.2016  14:32

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系省政府2016年立法计划中的确保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了拓宽民主立法新途径,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省政府法制办会同省环保厅拟在起草并形成《条例(草案)》报省政府的过程中,在全省开展一次“我们一起来立法”活动。

活动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旨在推动民主立法,扩大公众有序参与,汇聚民智民意,提高立法质量,从而保障《条例》能够引领和推动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活动从2月上旬开始,主要通过省政府法制办、省环保厅网上公告、江西日报全文刊登,以及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对我省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在立法过程中应该设计的制度措施,可以踊跃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可在2016年2月2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寄至: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立法二处(邮政编码:330036)或者江西省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131号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邮编:33007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大气污染防治”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省政府法制办、省环保厅将安排专人收集和整理各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社会公众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予以吸收和采纳,并适时将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处理情况,通过网站向社会予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