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县一村支书贪污37万余元获刑

07.07.2014  18:09

近期,会昌县检察院以贪污罪对会昌县一名村支书朱某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处朱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冻结被告人朱某个人账户两笔款项180374.7元,退还给受害人会昌县筠门岭镇门岭村委会;继续追缴被告人朱某犯罪所131195.3元,上缴国库。

据悉,村支书朱某在协助政府从事扶贫款管理和协助政府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工作中,利用管理现金及批报发票的职务便利,采取重复报账、收入不入账等方式侵吞公款372370元。 

近日,该案被赣州会昌县纪委监察局通报为2013年以来查处的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葛荔丽)

供稿:会昌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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