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会昌“6·2”凶杀案原因查明:因采光纠纷杀害一家五口

25.06.2014  19:52

  江西会昌县“6·2”一家五口被杀案嫌犯刘某春,近日被会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批准逮捕。据检察机关披露,因邻居所种竹子影响刘某春家玉米地采光,双方发生矛盾后酿血案。

  据会昌县检察院介绍,刘某春的邻居刘某发在田坎旁所种竹子,影响刘某春玉米的采光,双方产生矛盾。2014年6月2日14时许,刘某春持电锯及柴刀至自家的玉米地,砍除越过玉米地的竹子,刘某发的妻子高某见后即对刘某春进行谩骂,刘某春随即将高某杀害。刘某发见刘某春对妻子高某行凶,立刻从家里赶向刘某春玉米地欲与其理论,途中在河坎与刘某春遭遇,刘某春又将其杀害。

  杀害刘某发后,犯罪嫌疑人刘某春发现刘某发的两名孙子和一名孙女向其行凶处观望,刘某春认为刘某发的孙子女长大后定然找其后代报仇,于是刘某春又窜至刘某发家,将躲藏在屋后的刘某发三个孙子、孙女杀害。

  犯罪嫌疑人刘某春杀害上述五人后向广东方向仓皇逃窜。2014年6月4日晚,会昌县公安机关在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某地一出租屋内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春抓捕归案。

  会昌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春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利,将老幼五人残忍杀害,涉嫌故意杀人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影响极其恶劣,社会危险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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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