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整治基层“微腐败”工作

14.06.2016  02:05

  6月7日下午,省人社厅党组成员、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组长姚睿钦主持召开厅“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传达学习全省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讨论研究全省人社系统贯彻落实措施。驻厅纪检组、厅办公室等18个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省委书记强卫近期关于“集中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周泽民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毛伟明提出的明确要求,并结合各自的本职工作,就贯彻落实电视电话精神和省两办《关于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姚睿钦指出,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人社部门是政府重要的民生部门,所有的工作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直接关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在人社系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意义更为重大。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以“集中整治”工作推动人社系统作风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近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迅速传达学习。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召开会议,组织本地、本部门干部职工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学习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刘三秋厅长代表厅党组对贯彻落实全省会议精神的要求以及本次会议精神,确保省委的决策部署和厅党组的要求传达到人社系统的每一位干部职工,包括窗口单位聘请的临时工作人员。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厅党组决定成立厅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由姚睿钦同志任组长,厅办公室、信访处、政策法规处、基金监督处、仲裁处(院)、绩效处、劳动监察局(总队)、直属机关党委、驻厅纪检组、省社保中心、省就业局、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省人才流动中心、省技工交流中心、省人事考试中心、省创业担保贷款中心、厅信息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驻厅纪检组,具体负责“集中整治”的日常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明确工作责任,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有机构牵头、有人办事。

  三是制定工作方案。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两办《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单位部门的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举措,及时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在制定工作方案时,要做到和两办工作方案结合,和人社部门工作实际结合,和“两学一做”结合,和人社系统行风政风建设结合。近期,厅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次会议精神,尽快研究提出本部门贯彻落实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指导意见》的具体措施,在此基础上,厅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全省人社系统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按程序送审。

  四是创新工作方法。各地、各部门在“集中整治”工作中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做好集中整治工作,努力多出成果,多出经验,多出正面典型。要切实抓好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做好典型事例的宣传工作,弘扬人社系统的正能量。(驻省人社厅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