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江西省节约用水办法》

16.11.2018  19:22

11月15日,省长易炼红主持召开第14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江西省节约用水办法》。会议强调要提升全民节水意识,推广先进节水技术,增加超标用水成本,加强用水监管,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水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可替代的自然资源,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我省地处南方,水资源相对丰富,目前节水型社会建设氛围还不浓,浪费水资源的现象还比较普遍,节水管理部门职责不清、资金投入不足、公众参与不够等问题较为突出。《江西省节约用水办法》针对上述问题,从节约用水管理体制,对农业、工业、城市建设、服务业等行业用水的节水措施等方面作出规范,并从投入机制、优惠政策、公众参与等方面强化节水激励和保障措施,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