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SK集团会长挪用公款案终审 被判有期徒刑4年

28.02.2014  14:33

图注:左为崔泰源,右为崔再源  

  据韩联社2月27日报道,韩国大法院27日对涉嫌挪用数百亿韩元公款的SK集团会长崔泰源维持二审判决,判其4年有期徒刑。  

  崔泰源涉嫌将SK集团子公司出资的465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67亿元)骗取到国外用于投资期权,因此被不拘留起诉。他在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被当庭羁押。他在二审中也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  

  当天,法院对牵涉此案的崔泰源的弟弟、SK集团副会长崔再源维持二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3年6月。崔再源在一审中被判无罪,在二审中被判有期徒刑3年6月。斯巧玲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