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春伟:协警受雇砍人,令人不得其解

14.11.2013  13:19

  因为家庭恩怨,滁州一女子竟雇凶对自己的亲生儿子和前夫下毒手。10月19日深夜,父子二人被3名持刀男子砍成重伤。民警告诉新安晚报记者,这桩雇凶砍人的“买卖”还被“层层转包”,最终请来的“杀手”中竟有两人是泗县某派出所协警。昨日,滁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通报了具体案情。(11月13日新安晚报)

  2012年巴中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协勤人员岳某,在对一起逆行违章查处时与违章者发生争执,继而发生抓打,岳某因执勤不规范予以辞退。内乡县市民周某今年7月27日下午驾车途中被迎面驶来的警车拦下,警车上跳下来4个穿便装的人将其轿车玻璃砸碎。内乡县公安局对外公布处理结果:涉事协警陈某予以辞退。协警打人案件常见诸媒体,对此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反思,不能让协警暴力执法的案件再次重演。

  协警是协助警察工作的,是为了弥补公安队伍中警察不足而补充的人员,协警每天跟随警察出门执法,查处犯罪,维护社会正义,保护一方平安,对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涉嫌违法理应该滚瓜烂熟,犯罪分子打人杀人被他们亲子抓捕,抓捕后犯罪分子痛哭流泪,后悔莫及,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甚至面临牢狱之灾,他们应该比谁都知道不能触犯法律的底线,他们几乎每天都在耳濡目染这一切,然而为了区区500元,两个协警居然能挥刀砍人,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或许这两个协警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的砍人计划天衣无缝,这就应验了那句老话,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他们为了金钱于是以身试法。也可能是为了哥们义气,这两个协警受雇于一个有犯罪前科的杨某,杨某可以肆无忌惮的拉上这两个协警一起砍人,可见他们之间关系非同一般,因为一个即将砍人的凶手不会把全盘计划和两个协警去说,这不是等于自投罗网吗?即便这两个协警受到犯罪管辖地的制约,作为合格的警务人员,也有义务制止或者杨某砍人后作为证人指正他。不管什么原因两个协警和犯罪分子同流合污,也损害了公安的美好形象,给警界抹黑。

  相关部门应该反思,第一:在招聘协警的时候应该从严把关,不能把社会败类招聘进协警队伍,与其事后亡羊补牢不如提前预防。第二:加强协警队伍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自身素质。第三:严肃警纪,对于警务人员违纪违法应该从严快,从严处理。第四:畅通举报渠道,对于警务人员暴力执法,知法犯法的现象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手软,决不袒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