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伟:政府网做商业广告涮的是群众

29.05.2014  10:35

  网友在东湖社区发帖称,在麻城政府网上看到多幅广告,质疑政府网站出卖公共资源赚钱。对此,5月26日,麻城市人民政府办信息科回应称,已经意识到行为失当,将确保26日撤销广告。(5月27日新华网)

  提到“政府”二字,群众心里是暖洋洋的,心中充满着依靠,这皆来源于多年积攒的公信力。政府网站是党和政府的喉舌,是党和政府办公和发布公务的地方,同时还是民众了解政策的源发地,试想,如果贴满了五花八门的广告,不仅少了严肃性,恐怕也难逃误导消费之嫌。

  5月25日,网民“黄州总督”在东湖社区麻城论坛发帖,反映麻城市政府网首页出现多幅商业广告,其中,涉及某地产企业冠名的歌手大奖赛,甚至还有某商铺“热销”广告。看上去更像调侃,但发生的影响力却是不小,这也说明了公众对此类问题的关注,意味着此类行动并不喜闻乐见。该市政府办一负责人回应,该网站维护日常由广电局和麻城信息港负责,但该市政府并没有支付费用,才想出了划一个版块让他们自由掌握的政策,现在已经意识到了不当,广告已撤回。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但我们也看到政府部门日常管理的松散性,政府再穷,也不会付不起这些微费用,其中是否存有其他交易?

  按照维护费用的要求,一年是2-3万元,这些房产项目在政府网的广告费用又是多少?只要细查下去,恐怕远远不止这些,如果这些嗅觉灵敏的商人联系上政府的信誉做文章,把原本不好的房子或商品,在政府网站作广告,拉虎皮扯大旗,政府公信力岂非当了蒙骗公众的冤大头。《广告法》有关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无论谁来运营,广告发布者的身份是政府主体无法改变,广告商在政府网发布广告,无非看上了政府的号召力和公信力,如果真的出了事,政府可不是仅仅赔偿就能了事,或许更严重的是公信力节操散了一地。

  古人尚语,雁过留声,人过留名,我们的政府岂能如此忽视自己的声名?好在当地政府及时妥善处理了事件的蔓延,这也告诫各级政府,凡事不能总想着沾便宜,毕竟,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为点滴小利岂能丢掉几十年如一日的公众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