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48个传统村落获中央补助 平均每村300万元

19.05.2015  12:14

    5月18日,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江西省48个中国传统村落被纳入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范围,按照每村平均300万元标准,统筹农村节能减排和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并安排资金1.44亿元。

    据了解,中国传统村落是指民国以前建村,建筑环境、建筑风貌、村落选址未有大的变动,具有独特民俗民风,虽经历久远年代,但至今仍为人们服务的村落。

  为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2014年,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计划用3年时间,使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文化遗产得到保护,进而逐步增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综合能力。

  据悉,中央财政考虑传统村落的差异性,将按不同情况划拨专项资金,分年度支持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其中,支持范围包括传统建筑保护利用示范、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历史环境要素修复、卫生等基础设施完善和公共环境整治、文物保护、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

  据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央批复,2014年,全省共有41个传统村落被列入国家保护名录,当年获中央资金1.23亿元,已列入保护名录且获得相关财政补助资金的,今年不再列入。下一步,全省将组织各地申报,待有关中央部门确定纳入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具体48个村落名单后,再拨付相关补助资金。(记者 王玉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