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传言:坟墓被强挖,程序正义在哭泣

05.03.2014  11:15

  日前,网上流传一个帖子:已故20年的福建省三届劳模庄碧能黄泉之下不得安宁,坟墓一夜之间被挖空,尸骨至今下落不明。昨日导报记者实地调查发现,庄碧能后人与泉州市泉港区山腰街道办各说各有理。目前泉港区政府已经介入调查。(3月4日《海峡导报》)

  省劳模的坟墓一夜之间被挖空,乍看还以为是一则盗墓事件。但是,细细品读就不难发现其中的逻辑,那就是街道办为了建设安置小区而进行的强制行为,尸骨被保存在殡仪馆。而整个强挖的过程选择在凌晨进行,且没有事前通知家属,这对于“死后为大”的传统观念来说颇有些出入,而更让程序正义哭泣。因为建设安置小区是民生项目,理应支持。但是,强制挖坟墓,怎么说也没有任何道理可言。从违背程序上的角度,街道办理应对这件事情负责到底,不能因为建设安置小区的目的正确就采取违背程序的手段。

  按照街道办的解释,在这片地方建设安置小区,其他坟墓都已经搬迁,但是,庄家的坟墓并没有谈妥。而至于没有谈妥的原因,无非就是双方的筹码不一致。在此,政府给出的搬迁费是每座坟墓2280元,庄家要求置换一座价值3.8万元的公墓,街道办答应出一半费用,他家出一半费用,但他们家不接受。既然不接受,那么就应该尊重坟墓后人的意愿,或者进行继续谈判,最终达成一致。而在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街道办却采取一种强制的措施进行搬迁坟墓,这样的做法一方面透露出街道办传统的强制思维逻辑,以为“先斩后奏”是一条捷径,另外一方面也透露出街道办处理如此事件的惯性思维,那就是强制逻辑。

  在法律意义上,坟墓理应属于后人的权利处置范畴内。何况,在传统意义上,祖坟的意义重大,因为按照传统的风水学,人们的祖坟都是选择在风水好的地方,一旦发生变化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这就是为啥人们对于传统意义上的祖坟如此看重的原因所在,尽管这其中有着迷信的成分,但也难以抵消后人对于祖坟的情感因素。所以,当街道办没有征求后人同意的前提下就擅自挖坟明显是不符合程序正义的,因为这是动用了公民的财产。理应活的公民的同意,不同意就擅自行动就是一种违背正义的举动。

  当务之急,街道办竟然还显得振振有词,这就更让人难以理解。尽管,他们有着目的正义的借口,那就是这片地方是为了建设安置小区。但不可否认是却是强制挖坟这件事的荒谬逻辑和强权思维。如果不进行道歉和后续处置,街道办的权威以及公信力或者只能越来越低,尤其是在这样的缺乏程序正义的基础上建造起来的安置小区,谁能够住得舒心呢?(文/王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