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传言:隐匿的公示埋下“暗箱操作”的种子

17.02.2014  11:41

  泰州市人才网上,事业单位公布招聘成绩时没有公布单位名字,而是以“某单位”代替,泰州网友质疑到底是什么神秘单位。昨天,现代快报记者调查得知,“某单位”为泰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用工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中心负责人称,用“某单位”是防止有人打招呼走后门。泰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泰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是事业单位,但招的是劳动合同制人员,按规定可以自己招聘。(2月14日《现代快报》)

  在招聘结果的公示中出现“某单位”,这应该不是泰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的专利。很多事业单位在招聘中,以“某单位”为落款有时候的确有着自己的苦衷。比如这次,泰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就解释说“为了防止走后门”。但是,以“某单位”落款,隐去录取者的名字和身份证信息,这样的做法恰恰是为暗箱操作埋下了伏笔。试想,反正也没有人清楚到底录取的人是谁,如何监督就成了无源之水。而具体如何操作就成了一种表面上符合程序,实际上没有规则的游戏。可以说,要防止暗箱操作,杜绝招聘猫腻,唯一的途径就是公开透明。任何别的手段和措施都没有公开透明彻底,也只有公开透明,让招聘全过程暴露在阳光下,各种猫腻才会消失。

  尽管,泰州市这次事业单位招聘的性质是合同用工,可以委托人才市场进行招聘。但是,招聘的整个过程必须公开,即在什么地方发布招聘简章,做好时间发布的节点,将各种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都进行公示。因为合同用工也是在事业单位之下的合同用工,不能改变单位本身的性质。在招聘简章公示之后,按照既定的程序进行招录,将招录的结果必须对社会公开,如此公开一方面是展示整个招聘过程的透明,另外一方面就是方便社会各界的监督。所以,杜绝过程中的猫腻,唯有公开透明可以避免。因为在公开透明的过程中,不仅可以见到真正的结果如何,还能够接受社会的监督,杜绝其中存在的“走后门”嫌疑。

  不过,招聘结果的公示信息理应完整化,即最少需要公布考生的姓名和考生号,而在泰州市的这次公示中,不仅没有姓名而且有身份证信息。如此以来,让社会监督化为泡影。因为没有人知道这个公示中的人到底是谁,那么,如何监督就成为难题。更为可笑的是,既然是公开招聘信息,为何扭扭捏捏的,只公布一部分信息。如此半推半就的态度本身就值得怀疑,而其所说的防止领导打招呼也就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幌子。因为如果领导想打招呼的话,谁报考了肯定自己清楚,那么其不是就可以顺利打招呼了吗?谁能够阻挡这样的过程呢?自欺欺人的把戏已经过了头。

  而公开透明的真谛其实就在于打破这样的走后门和打招呼。因为信息一旦公示,谁被录取将很清晰呈现在公众面前。而对这些被录取者,如果公众有任何异议,完全可以通过正规的渠道进行投诉和举报。而隐瞒的公示方式,无疑就阻断了公众监督的渠道,让人们不知道从何处做起,而各种猫腻也就随之跟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