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组织传达讨论《关于陈祥云同志顶风违纪收受“红包”问题的通报》的通知

28.04.2015  17:27
 

赣直发电[2015]2号

 

省直(中央在赣)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党办、组织部):

4月27日,省纪委下发了《关于陈祥云同志顶风违纪收受“红包”问题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按照省纪委要求,现就做好传达讨论工作通知如下:

一、迅速传达讨论。各单位机关党组织要在“五一”节前,迅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传达讨论《通报》精神,进行警示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参加传达讨论会。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陈祥云同志沉痛教训为戒,牢记“违规收送‘红包’一律先免职再处理”的纪律规定,要充分认识能不能拒收“红包”,对每个党员干部都是一个长久的考验,人人都要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以自身行动建设良好从政环境。 

二、强化刚性措施。各单位机关党组织要抓住“五一”、端午节等“红包”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节点和党员干部婚丧嫁娶等时机,有针对性开展提醒预防教育,对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机关党组织要积极协助党组(党委)认真查找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履行好监督职责,以“抓监督、严党纪、正作风”专项“显微镜”行动为载体,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面上督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大对党员干部监督力度,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对无视规定、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各单位机关党组织组织传达讨论《通报》情况,请于5月8日前报省直机关纪工委(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省直机关纪工委将对各单位组织传达讨论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

 

 

省直机关工委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