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新特点及案件查处对策

11.10.2013  17:13
      通过对近年来查办传销案件的分析,笔者发现,目前传销活动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给执法人员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带来困难。笔者认为,执法人员应总结传销活动的新特点,分析当前传销案件查处难点,提出有效对策,以便对症下药。

  当前传销活动新特点

  活动类型更为多样。目前,传销多以“电子商务”、“资本运作”、“商务商会”等形式出现,涉及股权投资、网络游戏等新兴领域,与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交织,涉案金额更为巨大,社会影响范围更广。

  活动形式更为隐蔽。与传统传销不同,当前传销活动多在互联网上运作,线下组织相对零散,规模较小,通常总部只派遣一个人作为地区总代理,且仅在发展会员时偶尔露面,其余交易均在网上完成。

  涉案人员更为“高智”。传销组织开始吸收大学生、公务员、教师、律师及企业负责人等参与,传销人员越来越“高智化”。

  组织机构更为严密。传销组织内部结构更为严密,活动更加隐秘,成员组成更为复杂、分工明确。

  行骗手段更为高超。借用“市场营销”、“资本运作”等经济术语诱骗群众搞传销,打着提供创业平台、创业资金等幌子诱骗高校毕业生,变限制人身自由为思想控制“洗脑”。

  传销案件查处难点及对策

  目前,在查办传销案件中,工商执法人员通常遇到取证难、协查难、定性难的问题。与以往查办的传销案件相比,当前传销案件中参与人员数量、涉案金额、资金流向等证据较难固定;跨区域传销案件较多,查办需涉及多个打击传销职能部门;违法特征更为隐蔽,传销组织利用网络的虚拟性,通过网上电子邮件或即时通信工具来完成交易,证据较难取得和固定。

  对此,笔者建议,工商部门需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强化部门执法协作。工商部门应与公安机关在案源共享、日常巡查、专项行动等方面密切配合,与社区、教育部门深入开展防止传销进社区、进校园工作,与商务部门在直销审批和监管方面加强沟通与协作,与劳动就业部门加强合作,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形成各个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的执法协作机制。

  畅通举报传销渠道。依托12315热线平台,工商部门应通过微博等拓宽受理传销案件渠道,及时受理举报,实施有奖举报制度,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打击传销的积极性。

  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工商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适时开展学习交流活动;邀请经济、网络、法律等专家授课,指导办案,提高查办网络传销案件的水平,打造一支专业化执法办案队伍。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工商部门应通过媒体加大对传销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广泛开展打击传销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举办普法知识讲座,增强群众抵制传销、防范传销意识。

  □江苏省高邮工商局    朱 宏 吴 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