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开展打击非法传销集中清查行动捣毁窝点11处

23.09.2015  11:51

9月13日晚7时许,南康警方接到南康区中医院急诊科医生的报警求助,称当日晚6时30分许,有一男一女打的士将一名40岁左右男子送到医院就离开了。到达医院时该名男子已无生命体征,死者身份不明,请求处理。接到报警后,刑侦大队民警立即赶到医院调查了解情况,调取天网监控视频,追查人员去向。经初查,死者曹某,男,1977年生,山东省邹城市人,法医鉴定曹某系机械性窒息死亡。根据发案特点,经视频侦查和大量数据分析研判,侦查员认为极有可能是传销引发的命案。在距报警时间不到2小时内,侦查员迅速锁定了案发区域,并将视线聚焦在南康区某幼稚园旁的安置点出租屋内。正当民警对一栋栋楼房进行逐一搜查时,侦查员接到110转警,称在南康区旭山公园门口有人报警,说他刚从传销组织中逃出来,请求救助。侦查员立即联系报警人赵某,详细询问被骗的经过,并在其带领下找到传销窝点。该窝点就位于曹某被害的区域,但该处早已人去楼空。侦查员根据赵某掌握的情况循线追踪,3天后,南康警方在城区“村坊”安置点将一传销窝点端掉,抓获李琴(化名)等16名团伙成员。经查,李琴真名是张某,是传销窝点的负责人,也是授课老师,内部称“主任”。侦查员以张某突破口,循线追查,竟然发现城区有11处传销的窝点,并且在曹某被故意伤害当晚,该窝点的其他成员被转移分散到其他地方。

为避免打草惊蛇,南康区副区长、公安局长郭万龙要求,继续深挖摸排,将传销违法犯罪藏匿场所窝点一锅端掉。为确保打击非法传销行动顺利进行,南康警方提前制定了科学周密的行动方案,召开了工作调度会,一切准备就绪。

9月20日晚,南康区公安局抽调刑侦、治安、特巡警、应急处突大队及蓉江、金鸡、工业园区、南水、龙岭、镜坝等派出所警力,兵分11路,由局领导带队,奔赴各窝点开展工作。当晚,共出动警力120余人,警车30余辆,各警种密切配合,连续作战,历时5个小时,成功捣毁传销窝点11处,查处传销人员104人,刑拘23人,严厉打击了传销违反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有力维护了南康社会治安稳定,为市民创造良好生活环境。

“9•13”曹某被故意伤害致死案8名主要犯罪嫌疑人(6男2女)已全部归案,案件宣布告破。经查,曹某被传销团伙中的岳某(女,1990年生,江西抚州人)色诱,于2015年9月12日23时58分坐火车从山东到赣州,次日下午4时许到达南康,陷入传销组织。因不服从管教,其被7、8个人摁在地上,而后被团伙成员用湿毛巾蒙脸窒息死亡。随后,被该点的负责人罗某和成员艾某租用的士送至南康区中医院急诊科。事情发生后,罗某知道情况不妙,便立即转移人员,带上全部人员在南康旭山公园,然后叫其他窝点的负责人将人分散。新成员赵某趁机逃走,在公园门口处拨打了报警电话。据了解,赵某也是被色诱方式骗入传销组织的。

目前,23名犯罪嫌疑人分别涉嫌故意伤害和非法拘禁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查、深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