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额低于3000万元 我省原则上不再单独供地

23.04.2015  19:45

(江西广播网4月23日)江西台记者李俊报道:近日,我省出台进一步推进工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措施。对投资额低于3000万元或用地面积低于15亩的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再单独供地,严禁向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供地。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工业园区新建工业项目平均投资强度原则上分别不低于每亩320万元和260万元,项目达产后每亩平均税收分别不低于20万元和10万元。已经交地的工业项目,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依法征缴土地闲置费,满两年的,依法予以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