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低保错位:副部级官员之父领低保引总理拍案

23.06.2014  11:22

   低保之困:为什么该吃的吃不上

  社会保障学者、法学专家和人大代表建议有效公示低保信息,对骗领行为按诈骗罪论处

  “有一位副部级官员,村干部为了讨好他,一直给他父亲发放低保。这用得着吗?难道一个副部级干部没钱供养自己的老子?说白了就是送人情嘛,这坚决不行!”近日,这条李克强总理“拍桌子”消息被各大媒体曝出。

  低保,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最近频频传出“失守”消息。一些地方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纷纷开展低保核查专项行动,一批错保户、“关系保”被及时清理。为何在农村更易出现错保?对骗领低保应当追究什么责任?如何纠偏,让保障最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救助款不折不扣、精准发放到真正的低保户手中?

   该吃的吃不上,不该吃的却吃上了?

   农村基层确实存在比较普遍的低保政策执行错位现象

  今年年初,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检察院的一份检察建议,推动该市开展全市城乡低保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最终,不符合国家低保规定的9458户17479人被依法清理出低保范围,而6463户8159名新增低保对象陆续按不同标准领取到了2014年的低保金。

  5月底,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清除虚报城乡低保对象5921人,清退“冒牌”城乡低保人员1549人,将符合条件的1706人纳入低保范围;

  今年第一季度,海南省东方市共清退“冒牌”城乡低保人员1265人,新纳保人员1477人;

  6月初,湖南耒阳通报清退了402名不符合政策的低保对象;

  几天前,辽宁省锦州市开展“史上最严”低保核查,2万余名低保户主动退保;

  运动式的核查风暴,让一批假低保户原形毕露并被清理,一批本该享受低保待遇的困难群众被及时纳入救助范围。

  也许有人会说,相对于全国7000多万低保户,出现几万名错保或骗保对象不足为奇,任何政策都有一定的容错率。可是去年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2社会保障绿皮书(下称绿皮书)披露,在安徽、福建等5省市调查显示,受调查的低保家庭中,六成不是贫困家庭,有近八成的贫困户没有享受低保救助。低保政策执行“走偏”由此可见一斑。

  华中农业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狄金华的调研也印证了这一点,“从我个人的农村实地调研经验来看,农村基层确实存在比较普遍的低保政策执行错位现象,这种错位不仅使得许多本该获得低保的困难户未能获得低保,同时也使村民对村干部产生否定性意见。

   农村为何更易出现“关系保”?

   标准认定模糊、入户人手不足,为村干部留下操作空间

  在湖南北部的一个村子,年过七旬的卜伯一直想为脑瘫孙子申请低保,村里没给指标,村干部给出的理由是,他家不是最穷的。谁家最穷?实践中画一条贫困线其实很难,在农村,计算家庭收入一直是困扰低保政策实施的一个主要问题,这也为一些村干部滥用职权、弄虚作假留下余地。

  绿皮书也揭示了类似问题:在已经获得低保救助的非贫困群体中,大多数是收入水平略高于扶贫标准的边缘贫困群体,但大多数边缘贫困群体并未享受低保救助。

  狄金华表示,目前“开宝马吃低保”的极端离谱现象很少见了,但吃低保的不一定是“最穷的”现象较为普遍。在差不多的经济条件下,村干部一般会将低保指标给“听话的”村民或亲朋好友。

  在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常德市阳光孤儿院院长杨绍军看来,农村低保之所以“关系保”“人情保”严重,主要原因还在于相关部门审核人手不足,有些地方连30%的入户调查都做不到,造成指标决定权基本集中在村干部手中。

  湖南某县民政局一位工作人员向本报记者介绍,该县有22816人享受农村低保,12696人享受城市低保,而救助局入户调查的工作人员仅为6人,按上级要求的70%入户调查标准计算,6人在60天内(最长受理时限)入户调查24858名低保申请者的收入财产状况,显然不现实。

  上级部门低比例入户抽查核实,大部分村民又考虑到村干部在村中地位高,有的甚至家族势力强大,怕招致打击报复而不敢表达意见,这就造成低保指标给谁,基本上是村干部“说了算”,出现副部长级领导父亲吃低保的“人情保”自然就不足为奇了。

   骗领被查一退了事?

   法律应该硬起来,骗低保当按诈骗罪论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黎建飞认为,低保制度设计的初衷和目的很特别,就是为了保障最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如果连低保都敢骗取,性质就相当恶劣了。“低保资金面向的是全体人民,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申请,对国家来说做到‘应保尽保’很不容易了。这笔钱必须用来保障最困难群体,如果被冒领、骗取,就是挑战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

  对于骗保行为,黎建飞主张不能一退了事,必须加大处罚措施。“低保属于社会救助制度,骗低保如同骗救灾款,应予严惩。一些村干部将低保指标给亲戚,让本该享受的困难户不能享受,从而激化社会矛盾,对于这种行为,一定要追究刑事责任。在国外,骗取低保获刑是不乏先例的。

  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相关条款的法律解释规定,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诈骗罪论处。审议中,有常委会委员和列席的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将“骗取社会保障待遇和社会救助金等行为”涵盖进来。黎建飞认为,骗领低保也应按诈骗罪论处,“这显然会加大骗领者的违法成本,从而在客观上减少低保骗取行为的发生”。

   有无治理良方?

   有效公示十严厉惩戒,仍不失为好办法

  “不独低保,在农村,种粮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农民工培训补贴等的分配过程中都有同样的骗取现象。”浙江一位基层工作人员介绍说。

  如何医治骗领顽症,让国家下拨的救助款精准地发放到真正的低保户手中?有学者曾建议,适当条件下,政府可购买公共服务,引入专业的社会力量进行监督,形成专业化社会机构、上级政府、村委会三级力量,促使农村低保工作朝着专业化方向发展。

  但狄金华认为完全依靠社区外的“专业力量进行监督”不现实,一是成本太大,二是他们并不比周围群众更了解低保申请者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他表示,从治标角度来说,遏制骗领行为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建立上级投诉机制,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让冒牌低保对象及时被发现、被清理;二是加大低保户信息公示力度,引入群众监督。“监督还得依靠基层群众,毕竟他们是利益相关方。

  “有效公示十严厉惩戒”,是黎建飞给出的治疗方子。他认为,对付骗保行为都有办法,那就是追究刑责。现在最关键的是,在认定谁符合救助标准上有难度,比如在农村很多都是“空巢”家庭,子女都在外地务工,怎么认定他的家庭收入和财产?“不过,从目前一些基层试点情况来看,加大公示是较为可行的办法。城市低保信息应在小区公示,农村可以将低保资料印出来,发到每家每户,谁不符合,就会受到举报。有人担心这侵犯了低保户隐私,我认为,为了寻求更大的公平正义,公布是必须的。”黎建飞说。

  “一定要把信息披露制度严格建立起来,防止暗箱操作,低保金的发放要像划分土地那样,让老百姓监督。”李克强总理的表态让人对切断骗领者后路满怀期待。郭美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