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利:以深化医改和稳定低生育水平为重点 做好七项工作

19.03.2014  15:09

   以公立医院改革为重点,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是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公立医院规划布局调整,合理确定公立医院的布局、结构和数量,切实加强康复养老、精神卫生、应急救援等薄弱体系建设,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和建设标准。抓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在第一批13个县改革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再增加9个试点县,为2015年在全省推开打好基础。此外,抓好新余市国家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全面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全科医生与居民契约服务关系。调整医保相关政策,拉开基层医疗机构与城市大医院的报销比例,通过利益杠杆把病人引向基层。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制定出台鼓励社会办医的配套政策,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兴办上规模、上水平的专科医院和高端服务的特需医院,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力争到2015年全省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0%左右。

  二是提高新农合保障能力。新农合筹资标准达到人均390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320元,参合率要稳定在95%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保持在75%、45%左右。推进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健全“光明·微笑”工程、儿童“两病”免费救治和贫困家庭尿毒症免费血透、重性精神病免费救治的长效机制,推进农村贫困家庭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手术治疗和重度聋儿(人工耳蜗)救治康复工作,将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障范围。全面推开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试点,每个市要有不少于50%的县(市、区)开展大病保险试点,并在6月底以前实现大病保险补偿。加快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做好与基本医疗保障、大病免费救治、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深化支付方式改革,扩大试点方式和范围。继续加强基金监管,严密防范和严肃查处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探索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机制。

  三是巩固基层运行新机制。完善基本药物政策,推进新版(2012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目录的实施,有序推进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和管理制度,建立廉价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制定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的鼓励政策,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用药行为监管,在全省所有乡镇卫生院推行基本诊疗路径,扩大路径管理病种和定额付费试点范围。健全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完善绩效考核和人事分配制度,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规范基层医疗机构管理,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探索建立乡村医生医疗风险防范机制,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

   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目标,切实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一是稳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加快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和风险防控方案,同步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和出生人口的动态监测,及时应对和防范出生堆积风险,防止生育水平出现大幅波动。同时,进一步提高办证效率和服务水平,让符合政策申请办证的群众方便及时办证,切实把好事办好。

  二是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严格控制多孩生育,突出抓好农村和流动人口这两个重点,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富人违法生育行为,力争全省实际出生政策符合率76%以上,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50‰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22‰以内。

  三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完善区域协作机制,加大打击“两非”力度。扎实做好孕情服务,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进一步建立完善针对女孩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女孩合法权益,力争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6以内。

  四是完善计划生育利导政策。扩大幸福家庭创建活动试点范围,全面实施“新家庭计划”。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争取提高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标准,扩大扶助范围。全面实施失独家庭“再生育·天使行动”,为失独家庭提供再生育技术服务。

  五是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加强流动人口源头管理,全面推进区域协作。加强集贸市场、产业园区等流动人口集中地服务管理工作,加强社区网点建设。加强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建立网络层级监管体系,提高流动人口信息网络化协作水平。全面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

  六是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着力解决办证难问题。科学编制年度人口计划,改革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扎实推进基层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和阳光计生、诚信计生工作。加强考核评估,对工作严重滑坡、弄虚作假、数据严重失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完成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建设项目。

   以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为抓手,不断夯实事业发展基础

  一是着力加强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省属医疗机构新区项目建设,抓好赣州、九江、宜春、上饶四个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巩固和加强乡(镇、街道)、城市社区和农村村组计划生育服务网络。

  二是着力加强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加强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为县级医院培养骨干医务人员。培育和扶持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开展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加强医学领先学科、省市共建学科建设管理。实施农村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项配套政策。稳定和加强基层计生工作队伍。

  三是着力加强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整合卫生计生信息化资源,全面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工作。建设省级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省直医院互联互通,开展远程医疗试点。启动应用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使用系统、药品电子监管系统等项目。支持3个设区市开展市级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项目。

   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稳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是持续改进医疗服务。深入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三好一满意”和“全国大型义诊周”等活动,大力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积极完善预约挂号、志愿服务等各项便民服务措施。在三级医院开展住院服务中心试点工作。

  二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医务人员和临床技术准入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医院评审评价工作,持续改进医疗质量。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加强医院感染与废物管理,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推进无偿献血和临床合理用血。

  三是切实保障医疗安全。加强医务人员安全知识和服务行为规范教育。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维护医疗机构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建立医疗缺陷点评制度,完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管理,推动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立法,健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推进医疗责任保险。

  四是加强综合监督执法。加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工作,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消毒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医疗机构、妇幼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等监督检查。

   以重大疾病防控为关键,继续加强公共卫生工作

  一是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加强人感染H7N9、H10N8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各类传染病网络报告率达95%以上,监测完成率达到100%。加强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全省建立4-5个国家级示范区、11个省级示范区以及若干个市县共建示范区,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的有效机制。开展耐多药结核病规范化诊疗管理试点,实施结核病控制项目,新发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保持在85%以上。开展疫苗接种率调查与评估和示范门诊创建活动,确保以乡为单位疫苗接种率维持在90%以上。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的疾病防控责任,推进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监测工作。加强血吸虫病防治,落实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推进鄱阳湖区血防综合防治项目,7个疫情控制县今年力争达到传播控制标准,确保2015年全省如期实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目标。

  二是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增加到35元,进一步扩大项目覆盖面,优化服务内容,重点做好流动人口、农村留守儿童和老人的公共卫生服务,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全面推进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公众免费提供“体检、巡诊、健教”三方面十项防治措施。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妇幼健康行动计划。

  三是加强卫生应急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卫生应急长效工作机制。完善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事件监测体系,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加大卫生应急专业人员培训演练力度,提升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水平,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

  四是加强妇幼爱卫工作。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优化整合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规范妇幼保健服务。提升产科和新生儿急救能力,力争全省“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70%,全省助产医疗保健机构助产技术、新生儿复苏技能培训覆盖率达90%,人员培训覆盖率达85%。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控措施,推进免费婚检试点,力争全省婚检率提高到50%以上,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任务覆盖率达到80%以上。加强产科质量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监管。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新一轮城乡环境整洁行动,推进卫生城镇创建活动,实施农村改厕、饮用水水质监测项目,加强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

   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主线,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

  一是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研究制定《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落实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政策。开展“中国梦·国医情·健康行”活动。

  二是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到今年底,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6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2.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三是建立中医药事业发展协作机制。调整中医药工作厅际协调小组,研究制定促进跨领域、跨产业、跨学科的产学研驱动创新政策。以省中医院和热敏灸分院为龙头,建立健全中医康复(热敏灸)联盟,打造辐射全省的江西热敏灸康复服务团队。加强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

  四是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开展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工作,积极培育国家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深入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重点加强南昌等6个国家试点地区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能力建设。在全省打造10个省级优势病种区域治疗中心。

   以增强事业发展后劲为前提,协调推进其他卫生计生工作

  一是抓好食品安全监测评估。落实卫生计生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继续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加强食源性疾病报告和管理,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网络,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贯彻和跟踪评价工作。

  二是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开展“最美乡村医生”、“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最美在基层——十佳计生工作者”、“群众满意医疗机构”评选活动,加大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力度。做好社会宣传和群众动员,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优化户外宣传环境。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沟通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四是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完善药品和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推进“阳光医药”网上监察系统建设。贯彻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此外,推进市、县卫生计生机构改革,继续做好医改监测和评估、项目资金的监督和检查、卫生对外交流与合作、卫生计生信访和维稳、后勤保障和干部保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