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传言:低薪临时工不辞职才是问题所在

01.04.2014  12:41

  近日,有汾西县的听众给热线打来电话,反映汾西县多个政府部门大量聘用临时工,他们的工资最低的每月只有300元,大大低于山西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汾西县重启事业单位招聘,也给这些临时人员带来希望。王先生在在汾西县水利局上班,他告诉记者,从事水利工作十多年了,现在工资只有每月300元,而且,从去年起,局里的工资一年一发。(3月31日中广网)

  汾西县事业单位里的临时工,明显是违反规定。一者违反了山西省规定的汾西县最低工资标准945元;二者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属于有合同没有遵守的行为;三是违反了劳务派遣规定,只限于“辅助性、临时性、替代性”的领域内。当然,这样的违法规定不仅需要法律的彰显,更需要临时工群体进行维权。不过,为何那么多临时工不去选择“用脚投票”,离开现在的单位,选择更多的发展机会呢?这其实更是新闻所传递的另外一面。因为既然工资太低,就意味着不合理的因素,对这种不合理的因素,权益受到侵害的人要反抗起来,而这种选择沉默的方式就有些难以理解。

  从新闻中不难看出,很多在汾西县事业单位充当临时工的人员已经工作过很久时间,像王先生已经16年的时间。在这么长的时间里,为何不能选择去寻找别的机会?毕竟,每月300元的工资真的太低太低。而其之所以不选择离开,有一种心态不容忽视,那就是希望有着通过正式招聘进入正式编制的渴望。从这个意义上可以看出,正式进入体制内的诱惑才让这些临时工甘愿受到这么多年的低薪。而对于他们的遭遇只能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来形容,既然是在明显不合理的规定下,本身就有着反抗的机会,尤其是如此明显违反规定的大量招聘临时工的做法。

  而这种进入体制的渴望不仅纵容了大量临时工存在的现实,更是对于劳动力市场的浪费。须知在劳动力市场上,自由选择理应是常规模式。而一旦进入到临时工的领域内,不仅只有底薪接受,更是只有诱惑在前面,却遥遥无期。所以说,底薪临时工们的拯救其实来源于自己本身,只有将这样的事件晾晒在阳光之下,将这样的事件曝光出来,将其违反规定的行径让全社会知道才能减少自身权益损害的几率。当然,这仅仅是比较初级的措施。因为曝光本身并非能够改变大量临时工的现状,只是让事实更清楚而已。

  另外,低薪临时工由于长期在这样的环境中,再次更换工作的可能性变得越来越小。但是,越是早的退出就越是有着更多的机会;越是在这样的临时工岗位上纠结越是绝望。尽管,在临时工的岗位上是低薪的,但是有着对于未来的美好渴望,在这样的渴望中也包含着对正式编制的不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