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住保障房不要像中奖那么难

08.11.2013  13:08

朱慧卿绘

10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住房保障问题专题学习时提出,“总有一部分群众由于劳动技能不适应、就业不充分、收入水平低等原因而面临住房困难,政府必须‘补好位’,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住房保障”。

中央的承诺让住房困难群众充满期待。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3600万套(户),到2015年使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保障房“好事办好”,远不是多盖房子那么简单。当3600万套的目标过半,保障房分配好、管理好的课题日益凸显。

住“保障房”不要像中奖那么难

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可探索非营利机构参与,增加供应

11月27日,75岁的贾淑珍正忙着搬进棚改房丽源小区。“这辈子还能住上小楼,老高兴了!”到搬家这天,她已经在吉林省通化市五道江镇矿务局家属院20多平方米的棚户房里住了整整49年。这几年,棚户房自来水断水、墙壁漏雨垮塌,她盼着棚改,又怕房子少,建设慢,轮不到自己。“没想到一年时间,花了一万五,就拥有了43平方米的房子。

政府主导、多方筹措”的吉林棚改筹资模式探索,主张国家给一点、省市补一点、财政出一点、施工单位垫一点、银行贷一点、政策免一点、百姓掏一点,使老百姓只要承担25%左右的改造成本就可较快入住,是近两年增加保障房供应的一条新思路。

增加供应,是住房保障需要破解的首要难题。尽管到2010年底,全国累计用实物保障房方式解决了近2200万户城镇家庭的住房困难,但因为保障房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而申请家庭又不断增加,仍有不少轮候家庭抱怨“保障房‘中奖’难,难于上青天”。

到2015年,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要达到20%左右。为完成这一目标,各地政府积极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急需创新筹资与建设模式。

共有产权廉租房,是近年来推广很快的建设模式。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居民可先购买廉租房部分产权,其余部分仍继续付房租,一定年限后,权利人可购买全部产权,也可继续租住。这种模式下,政府回笼资金快,能解决更多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但也存在福利陷阱等争议。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范强认为,建设共有产权廉租房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廉租房供应模式不唯一,必须有财政完全投资的廉租房供应;二是申请者条件及房屋规格必须严格按廉租房标准执行;三是适合中西部地区、房屋财富效应较低的三、四线城市。“共有产权廉租房模式并不适合全国推广,特别不适合一线城市。

非营利机构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可以成为增加供应的新渠道。”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城镇规划院总规所所长冯新刚介绍,国外住房协会、建房合作社是保障房建设管理的重要力量,运营模式也较成熟。但中国还没有类似的非营利机构,政府不妨通过商业开发用地优先、地价优惠、财政补贴、无息贷款等方式给予扶持。“当然,吸引非营利性机构参与保障房建设至少要保证其收支平衡、稍有盈余,在探索土地划拨、税收优惠等方面,仍然需要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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