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建议将住宅“保质期”延长20年

05.03.2014  18:59

  目前我们的住宅有70年的土地使用权,但建筑设计使用年限却只有50年,如果过了50年“保质期”该怎么办?对此,全国人大代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呼吁,尽快修订建筑设计使用年限标准,将住宅设计使用年限标准从50年提高到70年。

  将住宅设计使用年限从50年提高到70年,与土地出让年限相一致

  周岚说,目前我国住宅的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而居住用地的出让年限为70年,两者的不一致不可避免地引发社会的困惑。

  与此同时,建筑寿命的科学确定,需要用更加环保生态的全生命周期来衡量,不仅仅要考虑建造成本,还应考虑施工中的环保要求、建筑拆除时的环境影响以及建筑垃圾处理等综合因素。

  周岚建议将住宅设计使用年限从50年提高到70年,使“保有期”和“保质期”一致。当然,在修订建筑设计使用年限标准时,还需同步提高建筑工程造价定额标准。新的造价定额标准的确定,既要考虑建筑寿命增加带来的变化,也应同步体现生态环保和转型升级的要求。

  将绿色施工技术纳入强制性标准

  周岚说,当前,绝大部分的建筑施工仍然沿用传统的现浇混凝土结构技术,手工操作多、现场制作多、材料浪费多、施工时间长,既难以确保工程质量,还造成施工扬尘污染等。

  周岚建议,针对施工工地扬尘、噪音、污水等扰民现象,将绿色施工技术纳入强制性标准,并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推广应用预制装配式结构体系,实现工厂化生产、机械化安装、绿色化施工。

  保障对象财产收入将全省联动审核

  去年的两会上,周岚曾透露,江苏省将打造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网上信息公开平台,把全省各地的保障房房源、保障对象资料、分配审核过程、公示期,以及如有举报的查实情况等内容全部网上公布。

  “今年我们强调江苏所有市县都要全面实现保障政策、房源、对象、流程、结果的五公开,并推进全省的数据信息联网公开。”周岚表示,在保障房方面,市民最关心分配公平的问题,今年将要求所有市县基本建立住房保障对象收入、资产动态联审制度。

  本报北京3月4日电

  特派记者 肖姗 张璐 成雅

  周岚 肖姗摄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