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电梯应装尽装 费用能免则免

07.12.2021  12:11

   原标题:江西省加速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群众意见一致 加装电梯“应装尽装

  为切实解决群众“上下楼难”问题,近日,我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群众意见达成一致且无安全问题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必须“应装尽装”。

  《通知》提出,各地要落实“最简便的审批流程、最快速的审批速度、最优质的审批服务”的工作要求,全力帮助群众加快实现加梯的愿望。按照“只能做‘减法’,不能做‘加法’”的要求,精简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报建和报检申请材料,清单之外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其他材料,因历史原因确实缺失的,可采取容缺办理方式进行办理,相关缺失材料由职能部门或管理单位通过现场踏勘、专家论证等方式予以补充完善。

  严格落实联合会审制度和审查意见“一次性告知”制度,住建部门应当在收到报建申请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会审,联合会审单位应当场签署会审意见;确实无法当场确定意见的,应当在会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查意见。

  《通知》要求,进一步发挥社区职责作用。建立社区、业委会“两方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就近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优势和民意统一引导的关键作用。推行社区激励政策,对牵头促成加装电梯速度快、成效好且群众满意度高的街道社区进行工作经费奖励。

  我省将进一步完善财政奖补政策,鼓励推行差异化财政奖补政策,对建设标准和建设成本高的加装电梯项目,及对纳入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以及高龄、失能、残疾老年家庭等,可适当提高财政奖补标准。

  各地要通过组织竞争性价格谈判的方式,在2021年12月底前分别优选建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电梯施工总承包企业、电梯品牌和电梯运维单位推荐目录,并在社区加装电梯服务“专窗”和各级住建部门官网公开,帮助居民把好电梯选型关,降低施工和运维成本。

  鼓励设计单位体现奉献精神,设计费用能减则减、能免则免,原则上不超过正常合理收费的一半,对工作表现突出的设计单位及人员,予以通报表扬、信用加分、减免继续教育学时等支持。各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要设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报检专窗,提供快捷检验服务,对实施安装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的收费,按照现行收费标准实行减半收费。

  《通知》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协调,鼓励负责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设单位参与实施加装电梯项目,对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的加装电梯项目可统一代建。老旧小区改造后实行物业管理的,鼓励居民将电梯运营维护委托给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建立电梯运维长效机制等。 (南昌日报记者邹佳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