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委原官员评审放水收钱12万 终审获刑10年

05.11.2013  13:14

本是为住建企业设立的资质审查制度,结果却成了住建部门主管领导的寻租利器。

继住建部原副司长刘宇昕、原调研员罗晓杰获刑后,近日,北京市住建委综合服务中心原副主任颉建玮也因12万元受贿,被北京高院终审裁定获刑10年。

案发 同行被查办遭“牵连

在住建系统的这起系列案中,较早案发的是刘宇昕。其被有关部门认定,利用职务便利,通过直接插手或者给相关人员打招呼等方式,为利益相关企业办理资质、承揽会议和项目等提供帮助,进而收取房子、股份、人民币、美元、名表等288万余元。

在刘宇昕涉案后,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综合处原调研员罗晓杰同样被调查。办案人员在查办罗晓杰时,又发现了罗晓杰与颉建玮的关联。

指控 两次受托敛财12万

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颉建玮于2010年至2011年间,利用担任住建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评审专家的职务之便,接受罗晓杰请托,为相关企业申请获得相关资质提供帮助。为此,颉建玮收受罗晓杰给予的人民币8万元。

另外,在2010年至2011年间,颉建玮利用担任北京市住建委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助理、副主任的职务之便,接受王某的请托,为相关企业申请获得相关资质提供帮助。为此,颉建玮收受王某给予的人民币4万元。

供述 明知有制度还是收了钱

2010年,罗晓杰知道我是住建部的资质评审专家,就请托我关照一些企业。”颉建玮说,她从2007年8月开始,一直担任住建部施工、监理、招标代理三类企业资质的评审专家,在借调住建部工作期间与罗晓杰熟悉,并受罗晓杰请托,关照一些企业的资质评审。

颉建玮称,在审查这些打过招呼的企业时,她便会在一些不太重要的标准方面予以放宽,并提前把审查的消息透露给罗晓杰。

罗晓杰证实,颉建玮一般是通过手机短信告诉相关企业的评审情况。为了感谢颉建玮,她通过银行转账,三次给予颉建玮8万元。

颉建玮承认,根据住建部有关资质审查、纪律保密等制度规定,不允许评审专家互通评审信息、与申报企业有关人员接触,参加宴请收受钱物、向评审企业透露评审信息及以专家的名义对外提供咨询,但自己终究还是收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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