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户不肯搬出,陈家大屋修缮保护被迫停缓
16.03.2016 08:21
本文来源: 江西新闻广播
修水县宁州镇桃里的陈家大屋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目前陈家大屋曾经居住的8户人家已有7户搬离并得到妥善安置,但是其中一户却因补偿要求未得到满足不愿搬离,修缮保护工作被迫缓停。九江台记者焦磊报道:
【口播】陈家大屋建于清乾隆年间,是典型的江南祠堂式民居建筑。但是在大屋的右侧,记者发现还有一栋后来加建的民房,旁边是家禽棚舍,还有凌乱的电线,显得与大屋整体风格不协调。陈家大屋管理员欧阳国太告诉记者,就是这一户还未搬离的人家,给文物保护留有一些隐患。
【修水县陈家大屋管理员 欧阳国太】对陈家大屋这个清洁卫生、防火防漏、安全保障都有很大妨碍。
【口播】欧阳国太说,1951年“土改”时期,为了安置一批贫下中农,8户人家住进了陈家大屋。几年前,随着政府申报对陈家大屋的保护,对这些住户实行货币补偿搬迁,并配置了宅基地。欧阳国太就是搬出的其中一户,多年来他还一直义务守护着陈家大屋。
【修水县陈家大屋管理员 欧阳国太】对陈家大屋(住户)的整体搬迁,我们是大力支持的,我们其中的7户已经整体搬迁,现在我们都进行了安置,住了新房。
【口播】那大屋右侧一直居住不搬的住户是谁呢?他就是修水县义宁镇洪坑小学校长陈钦恪,为了搬迁的事,修水县宁州镇政府工作人员多次做他的工作,但他一直不搬。
【修水县宁州镇常务副镇长 余小明】他要求了两个宅基地安置,要求政府给他做480平米的房子,按照现行的政策,肯定是不可能的。
【口播】如今,陈家大屋部分地方塌陷明显,修缮保护工作迫在眉睫。一边是住户的不合理搬迁要求,一边是文物保护单位亟待修复,希望大家能好好协商,将此事尽快妥善解决。
本文来源: 江西新闻广播
16.03.2016 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