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保障逐步转向租赁补贴为主 二线热点城市不再出鼓励购房新政

09.08.2016  12:05

  

  记者昨日获悉,我省将转变住房保障方式,采取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相结合,并逐步转向租赁补贴为主,实现公租房货币化。我省将对房价上涨过快的二线热点城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抑制地价房价过快上涨,不再出台新的购买住房鼓励政策。

  非户籍人口将可申请公租房

  《福建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近日出炉,涉及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5大方面。

  去库存方面,到2018年,全省商品房库存规模要比去年底的7500万平方米减少约20%,即在合理控制商品住房项目供地投放规模、保持2016年至2018年销售1亿平方米商品房的基础上,力争再化解1500万平方米的商品房库存,使全省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控制在18个月以内,其中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力争控制在15个月以内。各设区市本级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基本控制在12个月以内,各县(市)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基本控制在18个月以内。

  我省将加大合理购房消费支持力度。对于库存数量大、去化周期长的三四线城市和县,要在落实购买首套房和改善性住房信贷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扶持合理购房消费的优惠政策,对购买新建商品房按所缴契税给予奖励。

  我省将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降低住房保障准入门槛,逐步将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非户籍人口,将持有居住证、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各市、县(区)政府应引导房地产企业适应市场规律,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节选)

摘自 《福州晚报》 2016.08.04 记者 何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