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践行核心价值观将公民诚信融入制度建设

10.06.2014  09:41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积极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对公民诚信的价值观要求融入住房保障的实际工作,融入大众的思维理念,融入顶层设计的框架体系,融入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从而形成有利于社会和谐的良好法治环境。(一)探索实施保障房分配诚信申报制度。申请人在申请轮候保障性住房时如实申报相关信息和提交申请材料,同时签署诚信申报声明,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市主管部门则将符合轮候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相关信息载入轮候册,并通过统一的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申请人的住房等有关情况在轮候期间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持相关材料到市主管部门办理轮候信息变更手续;市主管部门则会同有关部门以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数据为准,对其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核查。政府职能由原来的资格预审、全面审查,转变为目前的资格后审、动态核查,从而强化了社会的诚信意识,发挥了社会的监督功能,节约了行政成本。(二)探索实施住房保障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对有关当事人违反住房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以及严重违约行为,主管部门将其作为不良行为予以记载,并在政府网站公示,同时将公示内容告知当事人所属单位和征信机构。通过加大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力度,力求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三)严厉打击骗租骗购保障性住房的不诚信行为。推动修订《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针对骗租骗购保障房的弄虚作假行为,由原来的罚款五千元提高到最高可罚款二十万元,并终身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据统计,2013年全年,市住房和建设局共对18户在安居型商品房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家庭依法分别作出罚款十万元,并终身不予受理购买保障性住房或者购房补贴申请,自驳回申请之日起十年内不予受理其他住房保障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