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稽查执法约谈制度取得实效

18.03.2014  12:49

      2013年,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始实施《建设稽查执法工作约谈办法》,共对23个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分类约谈,对执法不力的单位或执法人员给予“红牌或黄牌警告”,规范了稽查执法行为,推进了全省建设稽查执法工作,收到很好的效果。

  一是针对稽查执法制度不落实,稽查执法不力等问题进行约谈。针对稽查执法制度不落实、工作力度不够、不能有效履行监督职责等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稽查执法机构或执法人员进行了约谈,加强分类指导;在住房公积金监管、风景园林执法领域中开展执法服务性约谈,告知其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执法程序、职责及不履行职责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防范失职“不作为”、越权“乱作为”行为的发生。

  二是针对行政违法案件“零处罚”问题进行约谈。约谈了前几年存在“零处罚”问题的设区市、县建设、规划、房管等稽查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对该设区市稽查执法工作进行重点督察。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向12个市或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了整改意见,“零处罚”问题得到很好的解决。

  三是针对质量、安全事故频发的部门进行了约谈。就某市教育园区中学工程质量事故、某市雅绅鸿居工程安全事故等问题,分别约谈了该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令其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落实责任制,限期整改,建立并实行问责机制。

  四是针对违规审批、市场监管不到位等违法行政问题进行约谈。针对某市“现代幸福城”项目违规变更规划或超规划建设,某市建设局、规划局违规审批“某公寓”项目,分别约谈了市、县建设、规划等主管部门,就其违法行政等问题进行了质询和批评,并全程跟踪,督促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