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 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工作

17.11.2014  17:32
    11月1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总结交流了住房城乡建设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工作经验,传达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齐骥副部长在2014年度中国建设报记者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齐骥强调,做好新形势下住房城乡建设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工作,是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手段和途径,对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统一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引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各地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工作放到整个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全局中来思考、来把握、来运筹,将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抓在手上,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齐骥指出,《中国建设报》作为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惟一的综合性大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的“喉舌”,要充分发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舆论主阵地和重要信息传播的作用,紧紧围绕部党组确定的工作重点和中心工作,针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和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切实做好正面报道和舆论监督,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意见》要求,一是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到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部机关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举全系统、全部门之力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二是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和方针,树立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形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氛围。三是不断创新新闻宣传的形式和手段,做到群众喜闻乐见,新闻宣传和信息传播达到良好效果和目标。要切实坚持融合跨界、创新发展,将《中国建设报》建设成为大资源平台和大数据高地,为住房城乡建设部提供信息参考与决策支持,为地方政府和行业提供信息服务与工作支撑,为企业跨越式发展提供经营指南与决策咨询,为老百姓安居乐业提供行业资讯与建设文化信息。四是充分发挥《中国建设报》行业主流媒体重要作用,指导支持中国建设报社加强记者站和通讯员队伍建设。

  会上,北京、河北、吉林、江苏、安徽、山东、广西、四川、陕西、绍兴10个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经验交流。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部门、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各主管部门、中国建设报社等相关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相关负责人等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