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携女住进夫妻共有房 原配怒讨每月4万元租金

09.09.2014  12:35

   小三携女住进夫妻共有房 原配怒讨每月4万元租金

   上海一中院判被告支付19万元

  丈夫养的小三居然住在自家房屋里,这让江芬异常愤怒,她打官司要求小三王玫支付高额房屋使用费。面对一审法院130多万元的判决赔偿金,王玫认为不公平,“我养育他的孩子,他同意我住进去的。”近日,上海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王玫支付房屋使用费19万元。

   一审判小三赔付13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