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29年月薪540,体制内外的天壤之别

14.01.2014  14:19

48岁的三原县女教师李瑛在学校工作了29年,至今工资只有540元。对此,三原县教育局有关人员解释,经过核实,李瑛没有编制,并不是正式教师。(1月13日《华商报》)

2012年10月,哈尔滨城管局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落榜者之一的王洋称“就算是死,我也要死在编制里。”当初百思不得其解,为何“编制”的“魔力”如此之大,诱惑如此之强?如今方晓答案,“编制”内外两重天。编制之内,工资3000多,编制之外,只有540,如此天壤之别,难怪精英才俊“誓死相随”。

干一样的活,却拿着天壤之别的工资,实在有违公平原则。放眼望去,机关单位里干得多拿得少的编制外人员大有人在,最鲜明的例子就是近年来屡受诟病的城管临时工。他们默默无闻的工作在城市管理一线,一旦出现暴力执法现象,就会拿出来为正式工“顶包”。“反正临时工也不在编,辞退除名都是一句话的事儿,并且,走了穿红的,还有戴绿的。

2013年咸阳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050元,540元的工资又从何而来呢?编制外人员也是社会劳动者,理应享受《劳动合同法》赋予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国家提倡和谐社会、以人为本,提倡同工同酬,就该带头关注一下编制外人员的生存问题。在国家机关的眼皮子底下,发生严重有违公平原则、有违按劳分配的事情,怎谈政府的公信力?

编制外人员受到的不公平待遇问题应引起重视,同工同酬说了有些年了,可还是存在着问题,归根结底是体制不完善,落实不到位。希望政府多关注机关单位里的编制外人员,他们辛勤工作、默默无闻的分担着编制内人员的工作,不要让他们的辛苦劳作与换来的收入不成正比,更不要让同工同酬成为一句空话。

制度是冰的,人心却是暖的,一个有着29年工龄的教育工作者,区区540元怎么能够发的下去?编制内外不应该是两重天地,29年与540元的“不等式”也应该就此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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