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教育厅长谈教师体罚学生:法治观念淡薄依法治教差距还不小

14.04.2015  00:13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4月13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全省依法治教工作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江西建设、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4月13日,履新不久的江西省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叶仁荪在全省推进依法治教工作会议上说,有的教师教育法治观念比较淡薄,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辱骂或侮辱学生。


4月13日,江西省教育厅召开全省推进依法治教工作会议。

  叶仁荪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教育领域的社会管理范畴发生了重大变化,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之间,学校之间,学校与教师、学生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正在不断产生大量的民事关系和新型的权利义务关系。只有在法治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来调整和解决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切实保证每个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当下,以社会氛围、师生法治认识与法律意识、领导干部法治素质为主体的法治环境虽然有所改善,但差距仍然较大。”叶仁荪表示,有的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欠缺、法律意识不强,影响了法治工作的决策与推进;有些师生员工法律意识淡薄,不善于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不利于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的顺利开展。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有的教师教育法治观念比较淡薄,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辱骂或侮辱学生,评语偏激伤害学生自尊心;有的学校管理工作不到位,教育教学设施不及时维护,对安全隐患不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不严格按照国家有产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设置快慢班、分好生差生等等。”叶仁荪说。

  “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目标相比,同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愿望相比,全省依法治教工作还存在不小差距,推进工作中也存在不少困难与问题。

  据了解,为解决我省教育法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我省正在积极推动两部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出台。其中《江西省教育督导规定》已经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进行了反复修改完善,力争上半年出台。而《江西省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正在进行调研、起草,力争今年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