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与政府救济相结合 200余万农户受惠农村住房保险

23.07.2015  10:01

  本报讯 (江西日报记者邱玥)7月16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在中部地区率先实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试点,积极探索商业保险与政府救济相结合的抗灾救灾新机制,提升受灾群众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保障能力。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承保农户206.3万户。

  我省根据因灾倒房历史数据,综合考虑风险区域、农户占比、试点代表性等多个因素,确定6个试点设区市,划分三类风险区域,实施不同的保险费率和财政补贴政策。

  为解决困难群众实际问题,对于分散供养的“五保”人员,由省、县两级财政各按50%的比例全额承担保险保费。同时,试点地区根据自身财力情况,尽量减轻农民负担,赣州市章贡区、全南县等地明确农民缴纳部分由县(市、区)财政兜底;上饶市横峰县农民承担保费部分,由承保公司从涉农保险经费中支出。

  据悉,农房保险基本涵盖了除地震之外的所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住房倒塌。保险房屋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倒塌情况,保险公司按房屋倒塌程度确定赔偿金额,每间房屋最高赔偿标准为2000元,每户最高赔偿标准为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