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集中整治“微腐败”约谈后1400余人主动交代问题

23.12.2016  12:33

  本报讯“截至11月,发现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问题线索431件,党纪政纪处分287人。”这是今年5月以来,江西省抚州市对在征地拆迁、扶贫惠农、社会保障等工作中优亲厚友、贪污截留、挪用套取各类专项资金等“微腐败”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取得的成果。

  据悉,此次集中整治紧盯直接面向群众的实权部门和窗口单位,乡镇、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以及问题反映较多的村官,通过自上而下开展约谈,让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红红脸、出出汗,及时提醒纠错。

  “最近接到一些你在经济问题上的相关反映,今天来向你了解一下情况。”前不久,金溪县对桥镇党委书记李志华与该镇对桥村党支部委员何敬明进行约谈时开门见山。

  原来,对桥镇纪委收到关于何敬明相关问题的反映,但线索比较模糊,可查性不强。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该镇党委书记李志华与镇纪委书记徐丽霞亲自到何敬明家中找其约谈。

  “目前全县大力开展‘微腐败’集中整治,在现阶段实行‘自查从轻、被查从严’,请你想清楚再回答有关问题。”徐丽霞补充道。

  面对这种辣味浓厚的约谈,何敬明如坐针毡,沉默不语。“镇纪委对主动向上级报告和纠正问题的,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对那些不主动查找问题,不如实说明情况的,坚决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徐丽霞再次重申。

  “我因一时贪心,确实存在利用虚假危房改造项目骗取国家资金的违纪问题,也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经过一番谈话,何敬明终于放下思想包袱,据实交代自己的违纪问题,并主动上交了5000元违纪款。

  截至目前,该市共约谈党员干部1.77万人次,其中县级领导干部552人次,科级领导干部3344人次,通过约谈主动交代问题的有1400余人。

  此外,抚州市还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梳理、公示村级财务开支审批、救灾资金分配及发放、村民建房审批等20项“小微权力”的办理流程及办理细节,既方便群众办事,又提高了办事的透明性和时效性,在制度上给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套上了一道“紧箍”。(杨茵 万里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