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5900余套公租房明起接受申请

09.12.2014  12:03

   部分公租房租金和物业服务费标准已经确定

  南昌公租房配租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了。10日起,我市各区将陆续开始受理公租房申请,此次计划用于分配的公租房房源为5900余套。申请工作启动后,本市户籍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外来人员向居住证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提出申请。据了解,公租房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公租房配租由各区自行实施

  “往年保障房都是由市里统一组织分配,《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调整了做法,从今年开始由各个区自行组织实施。”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处工作人员如是说。

  据介绍,我市此次用于分配的公租房房源为5900余套,分布在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湾里区、桑海开发区、经开区、高新区、湾里区。目前,大部分房屋具备基本入住条件,还有一些配套设施正在完善建设。

  记者昨日下午采访有关住房保障部门了解到,目前各区正积极推进公租房申请工作。青山湖区已经张贴公告,公租房位于南钢生活区以北2009年青山湖区廉租房,以及罗家西路2010年青山湖区廉租房,12月10日正式受理居民申请。高新区提供公租房144套,位于昌东大道邓坊保障房小区,本月底启动申请工作。西湖区提供公租房1700多套,位于“幸福之苑”,12月10日开始受理居民申请。红谷滩新区提供公租房674套,位于凤凰洲廉租房等地,预计12月10日启动申请。经开区提供公租房700多套,紧靠青岚嘉园,以及英雄开发区英雄路,12月10日启动申请工作。湾里区提供公租房100多套,位于江南小区,预计12月15日启动申请。青云谱区提供公租房900多套,位于市场二路以南,高新大道以西,12月10日起开始受理申请。东湖区、桑海开发区分别预计在12月10日、12月12日启动申请。记者还了解到,部分公租房租金和物业服务费标准已经确定。(具体标准见文后表格)

   不是人人都可以申请公租房

  记者了解到,公租房申请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子女未婚或者离异、丧偶的,可以由申报家庭决定是否将其作为共同申请人计算在内。子女成年后已婚的,应当单独作为一个家庭。子女成年后未婚的(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可以单独作为一个家庭。

  政府筹集的公租房,主要面向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配租。申请人为本市家庭的,应当至少1名家庭成员取得本市居民户口;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持《居住证》连续满3年、连续稳定工作满6个月。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计算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应当将申请之日前两年内过户的房产、自有住房、租住的公房计算在内);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商业用房、写字楼等非住宅和机动车(残疾人代步车除外);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开发区、工业园区筹集的公租房,主要面向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配租。申请人必须连续稳定工作满6个月以上且已办理居住证,本地无房,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企事业单位等社会主体筹建的公租房,主要面向本单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职工配租。

   申请需提供相关材料

  据了解,申请政府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证》复印件,原住房已被征收的,应当提交征收安置(货币补偿)协议;有相关部门出具的低保证、特困人员证明、残疾证、烈属证、优抚证、劳模证或者复转军人立功证明等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申请家庭户主及其家庭成员共同签署的同意对其住房、收入和车辆等情况进行核查的声明及授权;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或者居住证的复印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未婚子女应当提供未婚证明;《南昌市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及申请前6个月收入情况表》;《南昌市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车辆拥有情况申报表》;有车辆的提供车辆登记复印件,无车辆的无须提供。

  同时,有稳定收入的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从业人员收入证明》;工资存折(银行卡明细复印件(申请当日及前六个月明细)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工资单(条)复印件(申请当月及前六个月));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在外务工人员由用工单位或雇主出具的收入证明。无稳定收入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由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在校学生可提供学生证明代替收入证明。个体工商户、私营业主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记者 尹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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