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干鼓励群众购买商品房

15.07.2015  19:10

  连日来,笔者在余干几家房地产公司的售楼部看到,前来选房购房的群众络绎不绝。从事房产销售的黄秋琳介绍:“进入七月份以来,前来看房的人明显多了,成交量有9套。

  为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衡健康发展,日前,该县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试行)》,鼓励全县群众在本县内购买商品住房。购房不限定套数,对购房人偿清购房贷款后,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无论房贷次数多少,均按首套房贷认定;农民以及非本县户籍的外地居(农)民,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商品住房,凭相关材料,奖励200元/平方米,并按新购商品房所在社区办理户籍迁移手续,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教育、医疗服务;购房者凡在县城规划区内进行商品住房交易登记,一律按实际缴纳契税的金额奖励50%;职工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降至20%;推行保障性住房“以购(租)代建”,支持购买或租赁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通过发放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支持保障对象在市场上承租住房,鼓励民营资本、企业及非盈利机构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张德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