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县幸福北路60余户居民安置房面积出现缩水

05.06.2015  11:12

  6月4日,熊先生还在为房子面积缩水一事奔波!他购买了新建县幸福北路320号的安置房,协议书上的面积为88平方米,但房产证办下来,上面的面积变成86.45平方米,少了1.55平方米。

  60余户业主有同样遭遇。对此,长堎镇政府表示会进行补偿。

  ●安置房莫名其妙少了1.55平方米

  “2008年,因为拆迁,长堎镇政府将我以前住的房子拆掉了。后来,政府在新建县幸福北路建了两栋安置房。按照拆一还一的原则,我补齐了差价,购买了三套小户型的房子。”熊先生介绍。

  2014年,房产证办了下来。熊先生打开一看,发现上面标注的面积和当初协议书上的面积不一致。“协议书上注明,每套房子88平方米。但是房产证上却显示是86.45平方米,少了1.55平方米。当时,我们是按照88平方米交的钱。”熊先生说。

  在熊先生出示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上,记者看到上面确实注明他所购买的3套房子面积均为88平方米,而房产证上的面积显示为86.45平方米。

  ●小区60余户业主遭遇同样情况

  熊先生告诉记者,小区内所有业主的住房面积都少了。“两栋楼房的户型和面积均一样,所以只要有一户少了,其他业主肯定也少了面积。只有顶楼的面积大点,有100多平方米。”熊先生称。

  熊先生算了一下,小区总共有约70户业主。“总共两栋安置房,每栋有3个单元,两栋就6个单元。每个单元12户,所以总共有72户。除去1楼店面,至少有60余户业主遭遇此情况。”熊先生说。

  ●房子少了面积的业主将得到补偿

  业主周女士告诉记者,大家发现房子面积少了之后,找过新建县长堎镇政府。“大家都去找了,但对方一直在拖,迟迟没有下文。”熊先生说。

  昨日,负责处理此事的长堎镇政府市容办邓主任说,接到业主反映后,镇里到现场做了调查。

  “经过调查,发现业主的房子面积确实少了1.55平方米,可能是在建筑过程中产生了误差。除掉店面,少了面积的业主有60余户。镇领导已专门开了协调会,同意对少了面积的业主作出补偿。但是,具体如何补偿、价格怎么补等,我没参加会议,所以不知道。”邓主任表示,镇里很重视此事,已在造表算账,估计一个月内会解决。

  文/江南都市报记者邹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