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合同到期拒退出 民警调解促和谐

26.05.2016  19:22

 

承包学校食堂一个学年,收益可嘉,次年因未中标便不愿退出,还欲闹事。5月25日,余江县公安局刘垦派出所顺利化解一起承包学校食堂纠纷事件。

2015学年度,鹰潭某工程学校教职工子女吴某与该学校签订承包学生食堂合同,合同期为一个学年。2016年1月该合同到期,学校对承包食堂重新招投标,吴某参加投标却未中标,便以招标程序不合法等理由拒不搬出,并欲在学校办公楼闹事。

接到报警后,刘垦派出所民警积极介入调查,并组织双方协商解决。经做工作,吴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鲁莽,答应会按规定退出学校食堂。5月25日下午,吴某等人将私人物品搬出学校食堂,新的承包方进入,食堂恢复了正常营业,保障了近千名师生正常用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