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平定乡建立村民建房严管机制

08.04.2016  16:17

从宅基地改革试点至今,我们全乡没有新增一起违法违规建房问题……为巩固前期成果,配合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今年4月1日起,全乡制定的《进一步规范农民建房管理的实施意见》,始终围绕 ‘严’字抓落实,真正从源头上堵住违法违规建房问题发生……”这是余江县平定乡人大主席胡武堂介绍该乡强化村民建房管理工作时说的一番话。

该乡依托全县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的全覆盖、美丽乡村样板打造的全推进,制定的《进一步规范农民建房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村民理事会、村委会、乡综合执法大队、国土所、规划所、乡驻村领导、乡分管(协管)领导工作职责进行了细化,村民建房从初审、村民监督、各级核查、现场勘验到最后通过形成一整套严格的把关程序。对日常监管,明确了违法查处的责任划分,监管的主体责任。动态巡查分主体责任、主要责任和监督责任,主要采取分片负责、包干到人。同时,强调村民建房中矛盾纠纷调处,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等。

实施意见》对奖惩措施及责任追究作了详尽分解。全乡范围出现1例非法批地或新增1例“一户多宅”的,经查实后,严格追责到具体人身上,情况严重的,报上级部门处理。在问责规定中,明确了违法违规建房形成的现状,对各级干部予以经济制裁、停职或免职,对执法队人员解聘等处理。特别对村委会的问责规定,除处以经济处罚外,该村年度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奖励采取不保底、不封顶的方式,年度内没有发生违法违规建设的村委会将被授予“农民建房管理示范村”牌子,附带5000元经济奖励。

据悉,自4月1日起,该《实施意见》已在全乡正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