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疑犯看守所内猝死 家属索赔130多万

28.03.2014  12:44

原标题:佛山一疑犯看守所内猝死 家属索赔130多万

■ 家属申请国家赔偿130多万元 佛山中院赔偿委员会昨开听证会

■ 警方坚称拘留程序合法 死者未被虐待和殴打

去年9月14日,被关押在南海区看守所里的嫌犯李某山“心源性猝死”。家属认为其死亡与警方救治不及时有关,于是申请国家赔偿。昨日上午,佛山中院赔偿委员会对此事召开听证会,警方表示,警方的先行拘留符合程序,同时他们在李某山突发疾病后,已经尽力救治。

在押疑犯发病死亡

去年9月10日,南海区大沥镇沥北胡马村里的李某山,因涉嫌强制猥亵罪、侮辱妇女罪被带回公安机关。

同年9月14日,罗村医院的医生告诉他们:李某山死了,原因是“心源性猝死”。李某山是在南海看守所发病的,时间约在当日下午2时,他被送往医院后,于当日下午3时10分抢救无效死亡。

家属申请130多万赔偿

去年10月28日,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称,李某山为心源性猝死;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为致死诱因。死者家属表示,鉴定意见还指出,李某山身上有30多处挫擦伤。不过大部分均为李某山作案当天被村民殴打的。

李某山的家属遂向南海区公安分局以及佛山市公安局要求南海区公安分局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共130多万元。南海区公安分局以及佛山市公安局先后认定,南海区公安分局不存在执法过错,决定不赔偿。李某山不服,于是向佛山中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争议焦点

焦点1:羁押李某山是否合法?

李某山的家属表示,他们曾向民警提出李某山患有精神病。听证会中,他们提交了李某山户籍所在地的安徽阜阳某村委会的证明,以及李某山1996年在精神病医院的病历。李某山家属的律师表示,警方羁押患精神病的李某山,程序违法。

警方回应,在拘留前,罗村医院对李某山进行了体检。但根据相关规定,在押人员入所前体检不包括精神病鉴定,其儿子李某刚也未能提供反映其父亲曾患精神病的材料。而李某山在猥亵阿珊时是否处于精神病状态,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还须经过法定程序鉴定。警方还指出,他们已于9月12日委托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出具《鉴定聘请书》对李某山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

焦点2:死亡与警方是否有关?

李某山的家属指出,李某山的病只要得到及时救治,是不会死的。他们还认为,戴脚镣手铐所造成的损伤,正是《法医鉴定意见》所提到的“诱因”。

警方表示,李某山在看守所内没有被虐待、殴打。由于李某山年纪较大,他们还安排人员轮流照顾;因李某山身上擦伤,李某山每日均到医务室治疗。

警方认为,李某山从发病到死亡较突然。值班民警已及时送李某山到医务室救治,后又用救护车将其送往医院。(记者刘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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