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婧:作弊处分包邮很好,比你先到家问题大大

06.01.2014  17:42

临近岁末,又是一年大学考试季。学校为了严肃考场纪律,想出了很多办法,徐州一所学校近日贴出写有“严肃考试纪律,违纪处分当日下达,全国包邮(比你先到家)”的横幅。学生表示,如果真的被处分包邮回家,国家过年一定不好过;学校表示这个横幅的作用很明显,也得到了广大师生的好评。(1月5日《中国新闻网》)

首先得肯定这所学校的与时俱进,在学生生活方式随着网络发生变化以后,教育的话语方式也只有从传统的权力理论话语形式转变为对话,才容易为学生接受,收到良好效果。该校努力克服传统教育“教条化”“枯燥化”的问题,尝试用学生们容易接受的网络语言来警示不要作弊,贴近学生的实际认知习惯,初衷很好,这也是新形势下增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有效性、实效性应该坚持的正确方向。

然而,我们必须正确认识话语形式与话语内容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把握一个基本原则,教育的话语形式是教育话语内容的外现,话语内容是话语形式反映的灵魂。在追求教育话语创新的时候,不能只注重了话语形式,而对话语内容考虑不详。该校横幅上的“作弊处分包邮”很好,只是将应然的程序义务换了一种学生熟悉的网络语言来表达,但“比你先到家”就问题大大了,至少在程序层面涉嫌粗暴对待学生正当权益。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学生或者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作出处分之后,应当出具处分决定书,送交学生本人;学生有异议的,还可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诉,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还可在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只有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处分才成立有效。

按照规定程序,即使被处分学生不提起申诉,只要学生不在外逗留太久,处分决定比学生先到家的可能性是很小的。但学校为何又要强调“比你先到家”呢?一方面,可能是为了表明学校对考试作弊的零容忍态度;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吓住学生。横幅的实际效果较好,实际上也正是因为“比你先到家”起到了作用。但我们应该警惕的是,这种作用与传统的粗暴恐吓并无本质区别,在起到一时作用之后,却会让学生对程序正义失去了应有的正确认知。

正确认识和处理程序的公正价值与效率价值的关系,是推进法治老生常谈的问题,但现实中以追求效率价值而忽视甚至牺牲程序公正价值的现象,仍屡屡发生。近年来,不少学校被学生告上了法庭,其中的一个内容,就是学生处分纠纷,而大多数时候,又往往是以学校的败诉而告终。究其败诉原因,程序瑕疵就是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徐州这所大学的学生作弊处分“比你先到家”,至少在形式上,就只体现了对效率的追求,而忽视了对学生权益的提醒。

学校的育人,体现在点点滴滴,既要追求短效,更要追求常效、长效;学校是一个高尚的地方,在方方面面都应该努力成为社会的表率。在这个意义上,“作弊处分包邮,比你先到家”,虽然初衷很好,但并不值得肯定。实际上,在整个社会陷入浮躁状态之下,学校教育更需要清醒、冷静,切不可也陷入为了创新而创新的浮躁之中,无论是怎样的创新,都需要将内容这个“灵魂”放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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