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

04.07.2018  18:14

  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7月3日,省检察院出台《关于全面深化生态检察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强化政治担当、准确把握要求、加大办案力度、完善制度机制、参与综合治理、加强组织领导等6个方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保障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以更高标准打造生态检察江西样板。

  《意见》要求,服务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服务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持续加强对污染大气、水体、土壤犯罪的打击力度,对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发现的及新闻媒体曝光的重大污染环境案件,要派专人督办,及时办理,特别要坚决依法惩处以重点工程、民生工程为名实施的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矿产资源等犯罪。

  《意见》要求,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紧盯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环保督察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着重加强对鄱阳湖和赣江流域水体污染、生态环境与资源破坏等问题案件线索的摸排,加大办案力度;通过诉前程序,促进社会组织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主动履职;督促法院强化执行力度,最大限度保证公益案件执行到位。

“利剑”出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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