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对古小平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4.08.2019  14:10

        本报讯 (记者杨静)8月23日,记者从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九江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古小平(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近日由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向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古小平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古小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