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毒粽子案两犯罪嫌疑

08.07.2016  17:09

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毒粽子”案两犯罪嫌疑

发布时间:2016-06-24 14:32:40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张慧慧

6月22日,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对“毒粽子”案两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今年以来,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

6月22日,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对“毒粽子”案两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今年以来,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端午节前夕,推动相关部门对市场食品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并根据辖区实际将临街食品小店、流动摊贩作为检查重点。通过检查,摸排出两家餐饮单位(摊贩)生产、销售的粽子可能存在非法添加的行为。针对这一情况,该院立即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取样送检。经检验,送检的粽子中均检出了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非食用物质硼砂,涉嫌刑事犯罪。6月7日,该院向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6月8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罪嫌疑人邓某花、黄某兰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刘华明 李克刚)

供稿: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