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做依法治国方略的宣传者、维护者、践行者

16.12.2014  20:00

  ●彭秀生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作为政协组织,要结合工作实际,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教育和引导广大政协委员积极争做依法治国方略的宣传者、维护者、践行者,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贡献力量。

  加强学习,做依法治国方略的宣传者。《决定》对于加快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政协组织是协商议政机构,政协委员要履行好职能,就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全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做到深入思考、把握实质、学以致用。要以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树立人民政协大有作为的履职理念,不断推动政协工作科学发展。通过学习,向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宣传好全会精神和依法治国方略,使广大群众树立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信仰,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风气,进而自觉学法、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进一步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捍卫者。

  履行职能,做依法治国方略的维护者。“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要紧密结合政协实际,把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全过程,推动依法治国各项举措落到实处。一要维护好法律的尊严。法律尊严神圣不可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广大政协委员要坚持法律至上,自觉维护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对任何损害法律尊严、破坏法律实施、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说“不”。同时,要自觉坚持在法律范围内活动,自觉遵守好法律法规,按照宪法和政协章程规定履行职责,自觉把宪法等法律法规当作是做人处事的底线,触碰不得的高压线,自觉抛弃丝毫超越法律法规的特权思想。二要积极履行职能。紧紧围绕完善依法治国思路、措施,优化制度环境,培养公众普遍的法治意识等重点问题,开展深入的调研视察,广集智慧,广纳民言,力求提出针对性强、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努力为党委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科学决策贡献智慧和力量。要围绕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重要事项,充分发挥政协优势和作用,积极开展民主监督活动,推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实施。

  模范带头,做依法治国方略的践行者。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广大政协委员要树立法治的真诚信仰。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熔铸到头脑之中,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广大政协委员要做学法用法守法的模范。要建诤言、献良策,就必须学法懂法,自觉地把法律法规融入到履职的各个环节和方面,提出合法、合理、合情的调研建言成果。要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做起,在社会生活中遵守好、运用好法律法规,用民主精神推进法治,用法治精神弘扬民主,以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协章程为行动准则,依法依章履行委员职责,带头学法、知法、尊法、守法,自觉维护政协和政协委员的形象。(作者系赣州市南康区政协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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