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统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点滴感想

20.11.2014  17:26

  近期,全国热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偶得闲暇,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作为统计战线上的法制工作者的我,感触颇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党的历史上首次将“法治”定为会议主题的全会。全会为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描绘了清晰的行动路线图,作为统计人也自然期待“依法治国”带动“依法治统”,让统计系统法制建设趁着强劲东风,迎来一个明媚的春天。

 

  感想一:对于统计部门来说,要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用法治精神凝聚统计力量,切实把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基本理念转化为统计工作的思维模式和治理方式,着力使依法统计从法制建设的层面深入到法治精神的内核,努力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

 

  1、做依法治统的信仰者

 

  统计要实现法治,仅有法条是不够的,首先要有对法治的真诚态度。统计人员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法治统的理念,崇尚法治精神,坚定法律信仰,实现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忠实法律、崇尚法治,法治就会与我们同在同行。

 

  2、做依法治统的坚守者

 

  恪守职业操守,不出假数,不报假数,自觉抵制政府统计诟病,真正做到“依法统计”、“阳光统计”;大力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使一切弄虚作假者为其违法违纪行为真正负起责任,真正付出代价,努力形成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良好局面。

 

  感想二:依法治统,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的必由之路,是维护统计工作秩序、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客观要求,也是统计事业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

 

  1、依法治统,要进一步执行好《统计法

 

  《统计法》是统计工作的根本大法,是治统利器。要进一步执行好,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统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保障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的义务;严格依法规范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的统计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统计执法检查和违法行为查处机制,依法保持政府统计机构独立设立,特别是基层统计机构的稳定性,推动统计科技进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确保统计数据源清流洁。

 

  2、依法治统,要推动全社会树立统计法制意识

 

  公民是最主要法律关系主体,是执法活动的直接参与者,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统的基础力量。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社会成员的统计法治意识直接决定统计法治建设成败。要借助“六五”普法、统计法成立31周年、各类大型普查活动,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促使领导干部、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敬畏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积极营造尊法、守法、依法统计的良好环境。

 

  3、依法治统,要以严格执法检查为保障

 

  统计法制的生命在于执行。要建立统计巡查、统计督查、统计监审“三位一体、优势互补”的统计执法检查体系,健全统计执法责任制度、评议考核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以依法严肃查处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为重点,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厉惩治各种统计违法行为,为依法治统提供最有力的保障。

 

  当前,新建县正处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战略机遇期,统计服务决策、服务发展的责任更加重大,依法治统任重道远。统计部门要从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遵循“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新十六字方针,充分认识在新的历史时期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把握机遇,转变观念,用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思想来统领我们的工作,努力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

 

 

  (作者单位:新建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