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与省侨联联合出台意见完善健全涉侨民事纠纷工作机制

15.12.2016  13:34

  近日,由省高院和省侨联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健全涉侨民事纠纷工作机制依法保障涉侨投资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正式实施。根据《意见》要求,我省将完善健全涉侨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平台和机制,并对相关工作程序加以规范。

  《意见》共16条,从严格依法审判、提升审判质效、完善便民诉讼、促进沟通协调、拓宽司法服务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规定。

  在诉调对接工作途径上,《意见》新增了网络解决平台对接机制。积极开展在线调解,推动矛盾纠纷的“远程解决”,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的解决方式。

  《意见》要求,要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为涉侨民事案件的审理带来便利。对于在国外工作、生活不便回国参与诉讼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利用视频远程开庭及通过电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积极为当事人参与诉讼提供便利。

  此外,《意见》还要求建立涉侨案件诉调对接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充分发挥侨联等有关单位、侨商会等侨界组织、民间调解组织、仲裁机构等社会各方面力量的积极作用,妥善解决涉侨矛盾纠纷。

  省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的出台对于进一步提高处理涉侨纠纷能力水平,依法保护广大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和侨资企业的合法权益,优化我省投资环境,服务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