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侵占公款逃逸3年 出车祸意外被抓

31.10.2015  10:40

公司出纳蓝某,短短2个月内将公司钱款10万余元侵占挥霍。当她侵占行为被公司发觉,蓝某认账表示及时归还。2天后,蓝某不辞而别。3年后,一场车祸把蓝某“”出水面,面对住院巨额医疗费及车祸信息,蓝某只得选择向警方自首。近日,上海静安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2010年上半年,蓝某来沪在某餐饮公司工作,她从店堂服务员开始做起。因长相乖巧且手脚麻利,蓝某很快被安排做收银员同时兼任店堂主管。该餐饮公司外籍老板在沪开设有房地产经纪公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图书经营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动漫设计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老板见蓝某悟性高,在2011年7月安排蓝某到动漫设计有限公司担任出纳,还兼任其他多家公司的现金收支。

蓝某一下子接触到这么多现金,思想起了变化,认为暗中私拿没人知道,遂利用负责日常现金存取职务便利,采用现金不入账手法,多次将公司钱款占为己有花销,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挪用了10万余元。当年9月中旬,经公司财务清理查账而事发。蓝某承认钱款被她挪用。还在对账单上签字认可,表示及时归还。谁知,两天后蓝某竟玩起了失踪逃离上海。公司遂向警方报案,蓝某成了网上追逃对象。

原以为逃脱3年隐姓埋名,蓝某就能不再被追究了。2014年元旦,蓝某在北京朝阳区大洋坊路驾驶其妹妹车辆,途中发生车祸造成身体严重受伤,被送至北京朝阳急诊抢救中心救治,经诊断车祸造成蓝某左髋骨折、左侧第3肋骨骨折、额部开放伤、脑外伤神经症反应,三个月无法下地行动。起先蓝某还想用其妹妹名字冒名顶替,但随着警方对车祸介入调查,她意识到无法再隐瞒了。次日,蓝某书写了委托书委托其母,向北京朝阳分局十八里店派出所投案自首,对自己职务侵占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到案后,蓝某承认从上海逃离后,她到北京投奔亲戚,一直靠做小买卖谋生。发生车祸入院她还想用妹妹名字假冒,但面对警方的介入调查,她知道再也无法隐瞒,遂作自首,并向被害公司退赔了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