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通报6起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近日,萍乡市纪委对6起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1.安源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高坑分局违规收取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会费问题。2016年1月至4月,高坑分局利用行政管理职权,按照个体工商户每人每月5元、私营企业每月100元的标准,借注册、年报、验照之机搭车强制收取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会费共计31300元。2016年6月,经安源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免去高坑分局局长罗增斌职务,由区纪委对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甘学林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区属所有分局与个协分会脱钩。
2.湘东区广寒寨垦殖场凤形山分场原场长贾若武骗取国家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2年期间,贾若武利用担任垦殖场凤形山分场书记、场长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分场89户289位居民住房租赁补贴的方式,骗取国家补助资金230740元据为己有。2016年3月,广寒寨乡党委给予贾若武开除党籍处分, 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芦溪县公安局宣风派出所违规收取办证费问题。2015年6月至2016年1月,宣风派出所违规为247人办理《居住证》,并按照每人100元或200元的标准,违规收取办证费36800元。2016年4月,经芦溪县纪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该所所长谢逸、副所长黄军生、工作人员刘伟峰党内警告处分。
4.上栗县金山镇机关干部黎心军非法侵占群众征地拆迁补偿款问题。2015年期间,黎心军在昌栗高速挂线征地拆迁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借用村民银行卡、伪造村民授权书的方式,侵占村民征地拆迁补偿款共计92958元。2016年5月,金山镇党委给予黎心军开除党籍处分,金山镇人民政府给予黎心军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5.莲花县闪石乡敬老院套取民政救助资金、挪用五保户生活费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闪石乡敬老院以虚假资料申报灾害生活补助、冬令救灾款等方式套取民政救助资金78800元,挪用敬老院五保户生活费207320元,挪用孤儿补助金14400元,用于敬老院购置寒衣、旧房维修等公用开支。2016年6月,闪石乡党委给予闪石乡敬老院院长冯圣良党内警告处分。
6.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泉村一组组长刘文根侵占退耕还林补助款问题。2002年至2009年期间,刘文根利用组长身份便利,在新农村建设、修路、购买苗木等过程中,将本组退耕还林补助款2万元据为己有。2016年5月,开发区纪委给予刘文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实到基层。县乡党委要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要强化宗旨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以案为鉴,自警自省,自觉做到敬畏纪律、遵守纪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此次集中整治为契机,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对顶风违纪、肆意妄为的绝不姑息,对吃拿卡要、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的坚决快查严处。要认真学习贯彻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强化责任追究,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突出,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基层地区、部门和单位,严格追究有关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萍乡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