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侵犯律师权利 相关负责人将受纪律处分

21.09.2015  10:42

  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侵犯律师权利 相关负责人将受纪律处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规定》强调,应当尊重律师,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以及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执业权利,不得阻碍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不得侵害律师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