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法》促进上饶市委、市政府出台安全生产新举措

12.09.2014  18:59
 

近日,上饶市委、市政府分别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委会,专题听取安全生产汇报,研究决定《上饶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为了强化上饶市安全生产工作摆位,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科学定位政府安全监管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有效追究安全生产责任等工作,着眼全市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及时修订完善,会议研究通过了《暂行办法》,同时重新修订《上饶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上饶市公布实施的《暂行办法》是依据新《安法》和江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为了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工作职责、工作机制、考核奖惩而作出的。《暂行办法》要求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同级安委会主任,明确了党委、政府班子及其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了党委组织、宣传部门和工青妇等单位的职责,细化了市直相关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针对安全生产涉及各行各业,上饶市委、市政府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抓好新《安法》和本市配套《暂行办法》的宣贯,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强宣传报道是当前重点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宣贯会、培训班、专题讲座、座谈研讨、以会代训等形式路径,大造宣传声势,努力在安全生产领域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要通过手机短信提示、大屏幕广告、微信发布等形式,大力宣传解读新《安法》和《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使全社会全面理解掌握新《安法》和《暂行办法》内涵,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上饶市安监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