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俊波:将设计巨灾保险制度 构建保险分摊机制

11.03.2014  15:24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项俊波(人民网记者 张启川 摄)

人民网北京3月11日电 (薛白 乔雪峰)今日上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肖钢、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项俊波、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易纲将就“金融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项俊波在会上表示,国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非常重要也非常紧迫,保监会将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两个方面的作用,以商业保险为平台,构建多层次的风险分摊机制,稳步推进云南和深圳的巨灾保险试点工作,积极推动立法。

项俊波指出,国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是非常重要也非常紧迫,第一,这方面中央有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里明确谈到了要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里也谈到了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第二是社会有呼声,这次两会期间,我参加了好几个省的代表团的讨论,很多代表和委员都提出要建立巨灾保险制度问题。第三是群众有期盼。我们做过一个调查,问卷调查的结果是,现在82%的群众赞同和支持在我们国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项俊波介绍,在国际上,巨灾保险赔款一般占到灾害损失的30%-40%,我们国家还不到1%。例如汶川大地震,直接经济损失是8451亿元,保险只赔了20多亿元,占比是0.2%,还不到1%。如果我们建立了巨灾保险制度,按照国际上的水平,国家只赔一半的话,比如整个损失的15%,保险业就能够支付赔款1270亿元左右,这样就可以大大减轻政府和财政的负担。

项俊波表示,巨灾保险是个世界级的难题,第一,巨灾保险本身的特性,它跟一般的商业保险不同,具有准公共产品的特点。如果按照商业化运作,保险价格往往很高,群众买不起。但是如果价格过低,地震发生以后,保险公司又赔不起。第二,我们保险业发展历史不长,我们国家的保险市场还不够成熟,行业的实业还不强,巨灾风险的承保能力有限。第三,我们国家现行的灾害管理体制主要是由政府主导。汶川大地震以后,是各个省市对口支援,市场机制的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而且人民群众的自我风险管理意识,包括巨灾风险的投保意识,都需要进一步提高。

项俊波说,下一步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将主抓三件事:第一,制度设计。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两个方面的作用,以商业保险为平台,来构建多层次的风险分摊机制。第二,抓试点。稳步推进云南和深圳的巨灾保险试点工作。云南主要是保房屋,主要是在云南的楚雄地区,搞农房的地震保险试点,涉及50多万户农户。深圳是保人,政府救助、巨灾基金和商业保险三位一体,承包地震、台风、海峡等一般性的巨灾及特殊性风险,覆盖深圳市每一个人口。第三,积极推动立法。协调相关部门及早出台巨灾保险条例,争取国家对巨灾保险的支持。